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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,前天接到通知要跟老闆跟及HR conference call, 就覺得應該不算是什麼好消息。果然在電話中老闆提出要解僱我,當然他不會用我得癌症請病假的理由來解僱我。找了組織調整,redundancy 的理由。其實我知道這個是遲早的事,反正現在也是無薪病假,差別在於醫療保險,萬一以後需要用到健保沒辦法cover的用藥或者免疫治療,有公司的醫療保險應該還是比較有保障。還有另外一個最大的差別在於-我從之前的公司跳槽過來目前公司,有些前公司延遲的紅利新公司答應給我,但是也是分期給,所謂的deferred bonus。HR跟我說解僱之後,給我三個月,但是deferred的部分就沒了。這真是很不公平的安排,也是我不能接受的最大原因。市場慣例是,如果我自己離職,那當然deferred的部分就是放棄,但是今天的狀況是我在病假中,他用其它理由要解僱我,還不打算支付我那些deferred的部分。我聽了以後覺得失望,沮喪,無助。還好前同事Grace幫我聯絡上Junot,他跟我以前同事過,是法務部門的頭,也有律師執照。Junot很熱心的幫我擬了個稿,要我給現在公司的HR,cc 老闆。感謝老天幫忙跟Junot 的專業,我老闆在email發出去不到一個小時主動跟我聯絡,聽得出來有讓步的意思。他問我我所要求的是不是就是deferred的部分?我覺得如果deferred的部分能拿到,解職我可以接受,畢竟我也擔心他們現在放過我,萬一等我回去工作再找理由解僱我,那時還是得面對deferred還沒有拿完的問題,畢竟那個還要三年多才領得完。時間是一個很大的變數。

晚上跟另一半提到這件事,她說公司也有公司的考量,總不能要公司養你一輩子,就像老婆如果中風,老公要養一輩子嗎?我阻止她繼續說下去,再來的話不會好聽,現在生病的是我,你舉例子當然容易,如果你爸媽中風,你要跟他們說-我給你xx年的時間,你最好在那之前康復起來,否則後面你自己想辦法?我相信你不會對你爸媽說這種話,因為你把他們當家人,對我?哈哈,我知道我沒那個份量,我在你心目中還不算家人。你站在公司立場講話,這是妳的意見,我OK。你舉例到老公老婆,我也OK,至少我知道了你的想法,不會奢求以後需要你的照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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